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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載新歌供播放 女學生挨告
更新日期:2006/08/02 10:15

根據自由時報今天出刊的報導指出,刑事局昨天循線逮捕了一名,在網路上下載歌曲,並放在自己所屬部落格供人播放收聽的16歲女學生。女學生表示非常後悔,也允諾不會再犯。而她所下載歌曲的網站是在香港,目前唱片公司已經跨海提出告訴年僅16歲的女學生,當時就是從這個「星樂網」下載了四首七月底才發行的新歌,而且還張貼在自己的部落格供網友播放收聽。雖然事後她已經將歌曲刪除,不過因為唱片公司已經報案,所以警方還是依法將女學生逮捕。提醒您不要非法下載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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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新聞告訴我們
不要亂散播音樂="=
其實這些有版權的東西
在"公開"場合播放
就是需要取得授權的喔!
小朋友們
要注意喔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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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zaritatsa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